動保法修正草案 虐待動物可判一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 2006/08/15 03:40 記者: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日前網路虐貓人事件讓許多人感到憤怒,農委會接到許多民眾反映,要求修法加強管理效能。農委會昨天表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已完成,未來虐待動物且造成動物明顯肢體殘障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保團體在虐貓事件之後,也積極串連,除組成「反虐動物聯盟」,在網路上及近日的台北世貿寵物展積極展開「修改動保法全民大連署」,在「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案中,加入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程講習與行為矯治的強制規範。此外,九月九日的搖尾巴節將舉辦「推動全面修改動保法大遊行」,一起為無言的動物發聲。

這次修正的另一個重點是,依現行規定,飼主有虐待動物之實,只規定將動物交給飼主「改善」,修正案中增加「緊急避難條款」,即只要發現被虐動物,農委會可即時介入保護動物,送進中途之家。
新聞轉貼自yahoo新聞

===Joe說幾句===

說到底,那個虐貓兇手成了推動動物保護法的最有力推手!!這樣的說法當然是諷刺的。不過,這樣的修法內容,已經又更向生命平權的概念跨進一步了。但是,其實個人的虐待動事件其實都是一個個的個案,相較之下,更需要被著力關注的是那些公立的流浪動物收養所,私人的動物養殖場,那裡面不人道的殘忍故事,才是真的每天大量卻無聲的上演著。

但是,動物保護人士終究要面臨一個課題,那就是"生命平權"的終極涵義。我個人對這樣的議題其實認識不深,無法做有力的闡述。但是想點出來的問題點就是,當我們對於虐待寵物事件忿忿不平的同時,有沒有想過,每天有被豢養著的成群的雞鴨豬牛羊魚....被"屠殺"!!人們對這件事情倒是沒有太大的道德衝突,畢竟是為了填飽肚子。在這樣的立足點,其實就突顯出生命並不平權,生命也無法真正達到平權。

記得前一陣子看到一則電視新聞報導,報導國內一所蛇毒血清的研究單位。訪問中,該單位轄下豢養有馬匹,研究人員必須定期將蛇毒由皮下打入馬匹,一支蛇毒針必須分好多次注射(馬匹就必須被針扎好多次),然後蛇毒的作用會讓馬匹痛苦萬分,但是會產生抗體。接下來,更殘忍的是要為馬匹進行放血(取血),研究人員在將取出的馬匹血液進行萃取,取出蛇毒血清。如此週而復始。(馬到底一次挨幾針,到底要放多少血,到底多久循環一次,筆者已經印象不深了,所以不敢誇大其辭。)

其實,這是一件高尚的行為,該單位(該匹馬)血清的供給量是全台的一半以上(或是8成以上?),每年因為這些血清而獲救的人由此可知。但是,當看著鏡頭前的那匹馬,體毛因為長期注射而班駁,脫落,不順,身上處處可見打針留下的痕跡;而為了制住痛苦馬兒的掙扎動作,馬匹甚至連上唇都被以繩索綁住;更別說放血對馬兒體力的耗損(賽馬有個基本的作弊方式就是放血,只要放一點點的血馬兒體力就明顯不支了)。而節目中研究人員似乎並沒有提及給馬兒休息復原的機會。每個注射取血的循環似乎是不停進行的。人的生命何價??馬的生命又何價??

就算更人道的來設想(該中心很明顯沒那樣做),如果可以有更多的馬匹進行輪替,提供更周延的復元時間和環境。即便如此,每天一次的毒針和每週一次的毒針或是每個月一次的毒針所差又有多少??你能想像讓你住豪宅大院,吃香喝辣,但是每固定一段時間就把你五花大綁,進行那樣殘忍的程序嗎??就更別說那些為了人類的科學,醫學實驗而犧牲生命的動物了(就連自然科學中,孩子們都要活生生的解剖青蛙....)。當我們對這些視為理所當然的時候,當我們大口吃肉啃雞腿的時候,我們和那個虐貓的傢伙也許只是五十步笑百步吧?!

話再說回來,有任何人願意被當作寵物豢養嗎??有任何人願意住在籠子裡嗎??有任何人願意被鍊子牽著散步嗎??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其實被豢養的寵物患有憂鬱症或相關精神官能疾病的比例極高。為什麼??因為豢養行為本來就是主從/主僕的觀念,是控制和被控制的權力展現。本來就不符合生命的基本原則。記得史恩康納萊和小古巴古汀主演的"本能反應(Instinct)"當中,史恩康納萊對於黑猩猩的觀察到融入族群,一直到他因為保護黑猩猩被盜獵而被捕,飾演精神科醫生的小古巴古汀探訪史恩康納萊時候的一段闡述關於"控制"。我們豢養任何寵物說穿了,不就是佔有,控制嗎??

這些議題在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衝突並不大,也因此未能被彰顯。相信多數讀者也對我將虐貓的人和動物實驗甚至和你我相比擬而嗤之以鼻。但是我們必須問自己的是,當有一天有個神經病拿著菜刀抵著你的脖子跟你說,你跟你摯愛的寵物只能活一個,你會有多少的猶豫和掙扎??

承認吧!!當我們把豢養寵物當作理所當然,當我們毫不猶豫的吞下美食,當我們認為動物的犧牲換來人類的進步是對的........,我們離"生命平權"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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