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只要記得一個基本的法則就好了,那就是請大家遵循「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

強哥的立論引述需要再思考一下喔。所謂的民主,是建構在"人民做主"的投票觀念上,而表現在"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公民權上面;但是所謂的「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乃是資本主義下的產物,兩者不應該混為一談喔~~~

先談談禁煙好了~~~基本上我是個無政府主義論者,我贊成小國寡民的概念,也贊成John所提政府其實應該管得越少越好。這是個人的政治思考。但是禁煙這件事情,不應該用政治思考來判斷。如果,麥當勞營養不均衡,所以政府禁麥當勞;或是可口可樂有害健康,所以政府禁可口可樂;這樣的政府是不是管太多,這是John的論點。的確,公民應該有權決定自己要吃什麼!!如果政府連這樣的權利都剝奪,那大概革命也不遠了。

但是,請大家思考一下,為什麼吸毒犯法??為什麼槍械需要管制??毒品其實是麻醉葯品,是對人類醫學有極大貢獻的產物,為什麼要禁毒??當然,槍械就不用說了,基本上,槍械除了殺害生命和達到政治目的之外,實在沒什麼貢獻。回過頭來說"香菸"這玩意兒,請認何一位癮君子提出香菸的具體好處?有助靈感?鎮定情緒?習慣?成癮?所有的吸毒者也是這樣回答的。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告訴公民,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請注意,我的用詞是「告訴」,而不是規定,因為好與不好,不一定那麼客觀。但是,香菸在醫學上,是有非常的足夠證據,足以被客觀認定是「不好的」、「有害人體的」。政府當然有這樣的責任跟義務去規範「抽菸」的行為。

政府不應該剝奪菸商賣菸的權利,也不應該剝奪公民抽菸的權利;但是,政府就應該放任所謂的「自由市場機制」,那麼不抽菸的人的權利在哪?所以,政府所謂的「禁煙」,只能規定哪些地方不能抽菸(因為這些場所是公共場所,抽菸會危害到其他不抽菸的人的權利),政府只能規定,香菸應該如何販賣(菸品加註注意事項)。這些規定是合理的,是在維護所有的人的權利,而不是管太多。相對的,我反對政府規定「青少年不得購買香煙」、「孕婦抽菸犯法」……這樣的規定就明顯侵犯的基本人權。

根本上,我是個不抽菸的人,以我個人的立論,香菸本來就是菸商在資本主義下,把一個集千百種有毒物質於一身的慢性毒藥,打著自由市場的名號,以漂亮的行銷包裝,鼓勵民眾慢性自殺。對我而言,香菸遠遠劣於毒品。毒品在麻醉醫學上的貢獻極為偉大,香菸呢??除了促成經濟發展,成就一個一個昧著良心的大菸商,香菸到底對於社會還有什麼好處???

政府禁菸真的不是管太多。而是要問問那些檔下禁煙法案的立委,你們到底拿了多少菸商好處???

順帶一提,如果大家對這樣的議題有興趣,極力推薦由艾爾帕西諾和羅素克洛主演,改編自真實故事的"驚爆內幕",看完電影,大家會更了解菸商到底有多黑心了~~~~
電影介紹連結~~
http://w3.estmtc.tp.edu.tw/steg659/movie/2000/2000/insider/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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